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禁令,禁止对不动产的特定交易进行登记。留置权是一种警告或正式通知,以告知公众由于特定原因他们对土地或房产有利益。这意味着,任何可能寻求处理不动产的第三方都会因存在留置权而被通知有关该留置权的索赔人。
留置权这个词的意思是“当心”,对房地产的留置权是警告与该房产打交道的人对该房产具有优先权益。提出留置权的一方被称为Caveator。
提出留置权的原因 可以针对各种类型的索赔提出留置权,但是在某些州,例如南澳大利亚州,这些索赔仅限于您对作为警告对象的土地有利益的索赔。 留置权的一些最常见类型是: •伴侣的一方声称对土地作出了贡献; •第二(未注册)抵押; •未注册的租赁; •当局的警告(例如未付的税款或费率); •预期的土地购买者; •遗嘱的受益人;和, •如果据称达成协议,子女将继承土地以换取持续不断的对父母的协助。
毫无兴趣地提出留置权 重要的是要注意,不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留置权。提出无利益的留置权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将留置权从登记册中删除,并且当事人可能会受法庭命令支付与留置权有关的费用。
如果您想了解有关留置权(Caveat)的更多信息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只需给我们发电子邮件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8410 9069安排约会。 或者,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向我们预订在线咨询:https://straits-lawyers.square.site/product/online-consultation-/11?cs=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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