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Family Law Act 1975 (Cth)(“家庭法”)规定婚姻或事实婚姻的双方订立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BFA),其中规定了他们的婚姻或事实婚姻的财务安排分解。简单来说,BFA是配偶之间的合同,他们希望保护自己部分的婚姻资产和个人资产。
人们通常将BFA视为仅针对分居或打算分居或提出离婚的协议。这并不完全准确。家庭法允许夫妇在登记婚姻或事实婚姻之前, 或在婚姻或事实婚姻的任何时候订立财务协议。实际上,在配偶之间缔结婚姻或事实婚姻之前建立BFA是鼓励的。
结婚前或签订亲属关系前订立财务协议的好处
无论您是考虑结婚还是在可见的将来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在双方仍然对关系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建立BFA都将更为有益。当双方仍然满意并且对双方关系感到满意时,很可能会达成对双方都公平的协议,并且当双方关系破裂,最终将为双方节省一些时间和金钱。
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可能导致配偶无法就财产和资产的划分,各方的出资,资产的价值以及是否应针对未来需求进行补偿付款达成协议。这也可能导致婚姻或事实婚姻开始之前所拥有的资产,或者如果婚姻或事实婚姻破裂,当事方在婚姻或事实婚姻期间收到的遗产或礼物将被分到资产池。这可能是您或您的伴侣可能想要的结果,或者可能不是您想要的结果。
这些类型的争端可能导致在法院进行诉讼,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压力大、耗时且昂贵的事情。为了避免这些情况,我们鼓励客户建立BFA。
如果您想起草具有约束力的财产协议,或者想了解有关您的权利和选择的更多信息,安和律师事务所会在这里为您提供帮助。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84109069给我们安排在线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