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转载/翻译内容,仅代表原文作者或原媒体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挣个钱都不容易,
逃税漏税的事情也挺常见的,
但最近一位大哥的方法简直了......
据报道,一名澳洲男子为了逃避纳税,
声称:放弃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税务法对我不适用。
地方法官对此表示,简直是无稽之谈。
据了解,这名男子名叫Glen,
来自North Bendigo,
在2010年以前,Glen还是正常交税的,
然而从2012到2017财年均未纳税。
周三,这名男子告诉Bendigo治安法庭,
“放弃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的我,不接受六项未缴纳税款的指控。”
Glen表示,他不受税法的约束,
《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世界盟约》也表示,任何人都不应被奴役。
他还声称,指控中提到的人并不是他,
说那个人是来自Glen家族,名字叫做Glen,
他还争论到,他的“自然财富”被扣留。
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检察官Gavin Deriu在法庭上表示,
Glen于2016年12月致函澳大利亚税务局,信中包含宪法论点,解释为何税法不适用于他。
Deriu表示,信中还“特别标注出”税单和工资单。
澳大利亚税务局多次回复并表示,Glen有收入,需要交税。
2018年1月18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对Glen发出通知,
称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他有6份纳税申报表尚未提交。
2018年2月份的一份检查报告显示,Glen仍然没有补缴税款,
他收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警告,称将对他提起诉讼。
2018年6月,报税表仍未提交。
Deriu提交的文件显示,Glen给澳大利亚税务局寄出的工资单显示,他有收入,完全有交税能力。
Deriu补充说,《澳大利亚宪法法》(Australian Constitution Act)赋予议会制定法律的权力,对澳洲所有人都适用。
对于这一点,Glen再次表示,他放弃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权利。
他说:“我已经放弃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所以我并不需要交税。”
但是地方法官Michael King裁定Glen犯有所有六项罪名。
King表示,纳税并不违反人权,也不属于奴役的定义。
他表示,每个国家都有税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自己国家的福祉做出贡献。
King还认为,个人有权选择适用于他们的法律的说法毫无根据。
他说:“这是对法律定义歪曲的观点。”
King表示,Glen的观点“完全没有道理”,“是对所得税法的公然漠视。”
Glen被判有罪,除了提交所有欠缴税款以外,还被处以6000澳元的罚款,需在5月1日之前交清。
这位大哥,不想交税的心大家都能理解,
但为此说自己不是人,你还是厉害啊......
文章来源:the age
|
转载声明:
本文为转载/编译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AdelaideBBS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编译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