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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郑律师。。卖房子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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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xiashixia
时间:
11-2-2014 15:32
标题:
请教郑律师。。卖房子遇到的情况
郑律师你好,
我家的房子正在卖,上个月有买家要买然后签了合同还付10000AUD DEPOSIT。然后今天AGENT打给我说买家贷款遇到情况,批不出来。然后我跟他讲那他付的DEPOSIT是不是不还给他的了,然后AGENT说DEPOSIT要REFUND给他的因为他有贷款。请问这是真的吗?因为他说买房子,我CONVEYANCER那里已经付钱了,后面他又不买,那我付给CONVEYANCER的钱不是亏了?所以我觉得很困惑那个DEPOSIT是不是要给我们的。
作者:
dabing
时间:
11-2-2014 15:45
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最后Deposit全部退还给买家了...
搞得自己还搭钱给Conveyancer...
作者:
bb000
时间:
11-2-2014 17:29
如果簽約的時候..對方contract 上面寫着 subject to finance.都不行..不過finance 下不來..多半都是要全數退還的
作者:
马西莫
时间:
11-2-2014 17:34
狠一点 不给
作者:
littlelu
时间:
11-2-2014 17:53
如果当初他填了 SUBJECT TO FININACE , 那你是一定要给的, 这是法律, 不过我很奇怪, 我当初买房子的时候, 叫过户师都是最后一天成交日之前双方过户的, 而且双方为了省钱 都叫了一个过户师, 你也可以各自叫的, 但不到最后 卖家是不应该就给钱给过户师的
作者:
郑玉桂律师
时间:
23-2-2014 12:41
你好!
如果合约注明subject to finance, 买方有银行证明不提供贷款,卖方必须退还定金。这是很普遍的條款。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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