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我老了,变的世俗了,还是已经麻木了。总是觉得所谓爱情就像橱窗里昂贵而华丽的衣裳。看的人多,可真正买回家的人又有几个? 新款上架,也就变成了打折货。只能贱卖。最给力的恋情,是从容不迫的,也是清淡如水的。是俩个人彼此平淡的做个伴儿,一杯清水,一片面包,一句关心!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罢了。
最近,我死都不会相信会有感情危机的一对挚友居然活生生的用事实教育了我,让我又一次颠覆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跟她相恋10年,从一无所有的留学生到工作体面,房车双全的高层白领。但是10年间改变的不仅仅事这些。
她哭着拉着我:“Ada,十年爱情,让我万箭穿心,挫骨扬灰。为了供房供车,我多久没买过漂亮衣服?为了给他减轻负担,我每天早8到晚8。他限量鞋子大牌衣服多的是,我买过什么?他为什么要背叛我?他为什么要这么伤我?为什么一次又一次?为什么?为什么不在爱我了?”
明明知道权和不劝分的道理,还是没忍住:“爱的道路上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珍惜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有些人,是携手走一程,而有些人,才是相扶走一生。趁还没要孩子,还是断了吧。”
关于爱情中的两个人,有时候,只会爱,不会守。关于婚姻中的两个人,有时候,只会守,不会爱。不知道在哪个电视剧里面看见这么一句,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炸一听是有点扯了,仿佛这句话是小三们发明的。但是仔细琢磨还是挺有理的。爱都不爱了,不如放了他。曾以为,最伤人的情感,是那些不能相守的痛。多年后才发现,那些可以丈量的伤都不算伤,而是心未止水,却恋无可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