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所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理由,阻止中资公司三一集团在美国兴建4个风力发电场。奥巴马表示,有可靠的证据让他相信,中国的“三一”集团可能会采取“威胁或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行动”。 奥巴马政府表示,今年早些时候,三一集团旗下的罗尔斯公司收购了4个风电场项目,这4个风能电场的兴建地点位于美国俄勒冈州一个军事基地的限制空域范围之内。据介绍,美国海军在这个地区进行轰炸、电子战训练演习,并开发无人驾驶飞机。 通常,美国总统很少直接出面禁止外资收购美国企业或特定的投资项目。但是依据美国有关法律,为了保护国家安全,总统有权下达这样的命令。罗尔斯公司被要求必须在90天内撤销收购交易,并禁止这家公司的员工或者代表人进入兴建地点。 美国财政部表示,这项决定只是个案,不应被视为针对中国或其他国家在美国直接投资的判决先例。美国政府致力于保护国家安全,同时将保持美国开放投资的长期政策。 罗尔斯公司发表声明,对奥巴马的禁令表示遗憾,这些项目不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任何威胁,总统的命令没有正当的理由,实际上已经有许多其他的风电项目已经在那个区域运作。 经济之声记者张奥联系到三一重工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罗尔斯公司是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子公司,是由集团国际经营计划总部在负责。他们的确考虑对奥巴马不公平的禁令提起诉讼,争取推翻这一禁令或者寻求相应的损失赔偿。东卫律师事务所的孟博律师说,根据美国的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可以成为被告。 孟博:总统包括各国元首所谓的命令、指令,代表的都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即使起诉对象也是美国联邦政府。2010年,谷歌就曾经起诉过联邦政府,他认为美国政府内政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没有对谷歌产品进行公开评估,倾向性采用了微软的产品。所以从之前的案例上,美国政府是可以作为被告的。 另外,罗尔斯公司要起诉美国政府,只要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管辖权,按美国法律走程序就可以,不过由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名义,孟博律师感觉他们的胜算并不太大。 孟博:在程序上起诉没有问题,问题是最后是否能胜诉。911以后,美国把国土安全上升到很高的高度,这个理由作出行政命令,胜诉的机率可能很小。 由于美国总统大选日益临近,两党总统候选人最近都频繁打出“对华强硬牌”。奥巴马方面的矛头主要集中在为美国人“夺回”所谓流失到中国的制造业工作岗位,在贸易领域对中国所谓“不公平竞争”加大追查力度。而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则在就业、军事、人权等领域,抨击奥巴马现有对华政策“心太软”,他最出格的言论是宣称,自己入主白宫的第一天就会把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 最近一段时间,奥巴马在对华贸易与投资问题上态度趋于强硬,并且采取了一些具体行动。比起罗姆尼单纯的口头攻击,奥巴马在打“中国牌”时有更多行政资源可以调配。除了下令阻止中资公司收购美风电场项目外,奥巴马政府还向世贸组织提起磋商请求,指责中国政府对本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提供补贴。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魏亮说,奥巴马否决三一的收购计划,就是为了自己当前的政治利益。 魏亮: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国家安全问题,或者是存在着离军事基地太近的问题,实际上就会损害当前的政治利益。然而,当前的政治利益却与即将开始的总统选举密切相关,在这个时候放弃任何美国国家利益,或者是美国国家政治利益,都会给对手口实,甚至一些思维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坚定,也会给竞选的对手口实。这种状况之下,很显然奥巴马一定会选择否决并购。 分析人士认为,奥巴马禁止三一集团在美国建设风电场,更多是为了哗众取宠,以迎合国内部分选民对中国的复杂心态。但是,对于三一集团来说,损失却是实实在在的,魏亮认为,三一准备起诉美国政府是正确的决定,同时也是一种进步。 魏亮:过去我国很多企业经常吃哑巴亏,人家不让并购我们还赔一笔钱,还不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三一的起诉应该算一定程度的进步。另外,现在三一重工面临的案子确实比较特殊,我们的脑海里美国是非常法制的国家,但是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时从来不讲道理。如果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做出了否决审查,甚至审查是总统做出的话,就有有一个很大的法律框架,或许是国防安全产品法。这样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国会已经授予了它们很大的裁量权,它怎么说怎么做都是对的,要想通过诉讼的渠道去取得胜利,显然是非常难。但是这样的举措是对的,我们在国际经济交往当中运用诉讼的手段解决问题,应该是一种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