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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龙岗女子亲手淹死女儿

    15-8-2012 12:49|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118| 评论: 0

    摘要: 卧龙岗女子亲手淹死女儿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8月15日 新州一名母亲让自己女儿淹死在浴缸,法官判处她为期至少3年零2个月的监禁,而她却在两个月内就被无罪释放了。

            2009年7月21日,现年27岁的一名妇女因她17个月大的女儿在卧龙岗市某住宅区的死亡,被法院判处过失杀人罪。其后,新州最高法院陪审团却发现她未犯过失杀人罪。

            那日,她把婴儿放在浴缸中并未关水,随后离开了浴室并关上了浴室门,然后去客厅休息。随后她才发现婴儿已经淹死在浴缸中,于是她把婴儿抱起来穿上洗礼仪式上穿的长袍,并把婴儿放在床上。两天后,她才向众人告知婴儿已经死亡。在这两日当中,她睡在死去婴儿的身旁并有好几次企图自杀。

            今日,代理法官 Michael Grove 称陪审团发现该名女子并未构成杀人罪,因为她“精神异常”。经过背叛过她的伴侣多年情感压抑及言语辱骂后,她抑郁了。并且他还威胁她称如果她离开Illawarra 去昆州开始新生活,他将会要回孩子的监护权。


            2009年8月10日,该名女子被拘留,其中还包括在法医医院的时间。其后她于9月9日被假释出狱。法院裁决宣判后,该名女子告诉她的律师 Dina Yehia称她感到很震惊,而她陪审的母亲也感动哭了,并向这位律师表示感谢。陪审团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弄清该名女子是否在婴儿死亡当时精神异常,如果不是,她将面对判处过失杀人罪的刑罚。

            据悉,该名女子与婴儿父亲关系不稳定。婴儿死亡前九个月,她发现伴侣背叛了自己,并感到沮丧。她的伴侣承认自己背叛了该名女子并对她反复进行辱骂。Yehia 女士称该名女子是“一位充满爱心的母亲”,但她被却孤立了,并且很抑郁。该名女子曾经写道:“我把孩子带在身边,是因为我不放心把孩子交给你,你再也不能来伤害我了。”她还向一位精神病学家描述将孩子放在浴缸是“一次超脱身体的体验”。

            (实习: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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