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又惹祸了,课间与克莱斯扭打起来,个头小的克莱斯自然吃了不少亏,这不,接到学校通知,吉米父母立马赶来,陪着儿子,颔首低眉向克莱斯道歉。
这学期,类似事件已经是第三次了,憋了一肚子火的吉米爸爸回到家,抡起巴掌,不由分说向着儿子扇去。
两天后,区政府社会服务部派人上门,说是来和吉米家长讨论儿童教育问题,实是警告吉米爸爸:“体罚”与“虐待”之间常常难以区分,但法律上的处置却是天壤之别,当你高高举起手时,请多思量片刻,千万别让体罚教育升级为虐待儿童。看看,这孩子皮肤白,留在上面的红掌印多明显啊,法庭上,这叫铁证,难以推翻的哦。吉米爸爸无语。
很巧,这天电视台推出了一个由澳大利亚儿科医生团体主席查尼发起的议题:立法禁止体罚儿童。他以长期医治受虐儿童伤病的痛切感受,呼吁政府修改法律,禁止家长打孩子,为此,墨尔本《先驱太阳报》发动了民众投票,不到一天,1万多群众纷纷投票,然而,结果却是令人意外地一边倒:
―――赞成立法禁止家长打小孩吗?
―――9.37%赞成;90.63%反对。
赞成的,自然振振有词:许多国家对体罚儿童都进行过调查,结果无一例外,儿时常挨打的孩子,更具有攻击性,成年后更多对他(她)人施暴,伴随的,还有较高比例的抑郁、强迫、焦虑症以及酗酒、吸毒等不良后果。有道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老师”总是以武力解决问题,又怎能指望“学生”成为动口不动手的君子呢?
持反对态度的也有自己的道理:家长打小孩屁股是普遍现象,无处不在,如果立法禁止,那么,谁都可能不小心成为违法分子。况且,谁不希望用正面、理性的方式来管束孩子?可有些孩子不吃这一套,只有遭些皮肉之苦,才会长记性,不再调皮捣蛋。换句话说,打屁股,对严肃小孩纪律行之有效。
这次,连历来针锋相对的工党和自由党,都出乎意料地步调一致,表示没必要修改法律,因为它已经足够有效地保护了受虐儿童的利益(社会服务部派人教育打了孩子的吉米爸爸就是一例)。所需要的,是一个更完善更具体的指导方针, 既保护儿童,又对家长教育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比如有人提议增加法律条款,如“ 分清体罚和虐待之间的界限:打后以不见伤痕为准”、“ 体罚年龄限于2-12岁之间”、“ 不准打头和脸”等等。
(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