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电子护照开始办理。就市民们反映的各种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做了统一解答。 手部残疾可不采集指纹 市民:办理时因增加了指纹采集环节,有指定手指吗?如果手部残疾或指纹浅录不上,这些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回复:一般情况下,采集左右手各一枚大拇指指纹即可。当拇指指纹无法采集时,要按照先右手、后左手的顺序轮流采集其他手指指纹。 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其中,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手指的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然后补采指纹。 未成年人持照5年内有效 市民:电子护照有效期是多久? 回复:电子护照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丢护照驻外机构可帮补办 市民:电子护照丢了怎么办? 回复:在国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护照;在国外,可以向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 原签证记录不转入新护照 市民:原来纸质护照的签证记录会不会随之转到电子护照里? 回复:原有出国签证记录不转入新护照,仍保存在纸质护照中。 首次办电子护照需200元 市民:首次办理电子护照如何收费? 回复:首次办理电子普通护照费用为200元/本;换发普通护照费用为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原普通护照失效需重新申请的费用为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需补发的费用为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作者:佘韵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