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洋(600983)公告,公司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函,授权合肥三洋行使“荣事达”商标管理权。 根据授权内容,合肥三洋对“荣事达”商标行使管理权,商标包括“荣事达”、“RONGSHIDA”和“ROYALSTAR”等。管理权包括除涉及商标权转让、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质押等处置行为决定权外的一切权利。具体为:对上述商标所有权的维护以及代表授权人行使涉及上述商标相关权益或者处理相关纠纷;涉及商标权转让、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质押等处置行为决定权的,被授权人按照合肥市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告还称,合肥三洋将代收上述商标权许可使用费。上述授权期限自今年5月1日起至另有新的授权或者解除授权之日止。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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