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移民部数据披露了准婚姻签证(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的可怕内幕:未成年少女竟然能够获得结婚签证;更令人震惊的是,她们的准夫君竟然是爸爸级,甚至曾祖父级的澳洲老男人。但是移民部为自己的行为辩称,这种逼婚(forced marriage)是警方力所不能及的“灰色地带”。
数据显示,在2006年至去年的6年时间里,移民部总共向227名17岁的申请人——主要为少女——签发了准婚姻签证;获此签证的18岁申请人则有515名。
2007-2008年,一名17岁的泰国少女拿到准婚姻签证,抵澳与长她至少40岁的男人结婚。另两名分别来自伊拉克和越南的17岁少女也获准与45-54岁的澳洲男子结婚。这份统计数据披露,在过去6年里,34025名获得准婚姻签证的移民中,2.2%为17岁或18岁的少女,其中有28名少女嫁给了年龄至少是其2倍的澳洲人。
移民部在参议院质询会上指出,在此期间它驳回了9%的准婚姻签证申请,且通常都是以二者关系“不是真实的”为理由。“他们通常是在网上认识的,或者澳洲的担保人在海外度假期间,邂逅了申请人,双方一见钟情,于是决定情定今生。但是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担保人或许是真心实意地想要牵手申请人,但是后者却只对澳洲更好的生活感兴趣。”移民部称,在有些文化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的包办婚姻“被普通地认为是可接受的”,在印度更被视为是“正常的”。因此,这就增加了警方识别逼婚的难度系数,因为受害人害怕遭惩罚,且多数时候不愿意说出来。
移民部称,“移民部无法在没有特定原因的情况下驳回移民申请。我们派驻于海外的办公人员也认为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因为在一个家庭或文化期许已成为个人婚姻决定的强制因素,而非影响因素的社会里,我们很难判断这样的申请是否存在逼婚因素。”
获得准婚姻签证的外国移民必须在9个月内与未婚夫/妻完婚。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她/他结婚当天,她/他已经满18岁。
移民部的统计数据披露,移民夫妇中出现老夫少妻情况的几率是本土夫妇的3倍。在过去6年里,大多数的准婚姻签证都是授予来自菲律宾(4505份)、越南(3320份)和中国(3174份)的申请人,黎巴嫩和泰国分别占2152份和2052份。英国(2036份)、美国(1028份)和印度(1022份)也是此类签证申请人的主要来源国。
数据还披露,想藉自己的澳洲人身份吃嫩草的老年人不少,其中有两名年逾85岁的老人——两人都曾于60来岁时娶过移民女子;另有99名担保人年龄在75-84岁之间。
(新闻来源:澳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