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微软公司指控北京两家企业未经许可擅用微软软件,索赔1000万元,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公司答辩称,微软的天价索赔缺乏依据。 微软公司起诉称,被告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经营“铭万网”,两公司在网站上声称为中小企业提供面对面“顾问式”服务,获得了超过20万家中小企业客户认可,现为中国最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去年9月,微软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位于朝阳区铭万信息大厦的总部以及其全国各分公司的相关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了Microsoft Windows、Microsoft Office等微软软件,侵犯了著作权,微软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0万。 被告当庭答辩认为,微软公司通过“推定”的方式计算损失金额,提出天价索赔,其做法不科学、不合法。被告称,去年11月9日,微软公司版权事业部给他们发来一份商务函件,要求购买微软公司的各种正版软件。微软公司声称自收到信函之日起,双方开启商务谈判,期限是3个月,只要在该期限内能够采购微软公司的正版软件,微软将不会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版权问题。 被告称,他们随后与微软公司授权销售商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购销合同,购买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的微软正版软件。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销售商声称微软公司供货不足,迟至日前才提供了130套Windows7软件。在此情况下,微软公司于去年12月30日突然提起诉讼,并且在采购的正版软件未能到货之前,请求法院于今年2月10日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对被告使用涉案软件的情况进行“抽查”。 被告认为,现场抽查电脑比例不大,不足以体现公司软件安装的普遍情况,不能因此推定公司电脑中全部安装了涉案软件,根据现场证据保全照片和笔录的记载,公司还安装了苹果公司的软件,而微软公司并未加以区分。此外,微软公司主张的索赔金额明显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涉嫌故意夸大损失。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还在审理中。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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