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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寨产业两年内规模缩水超七成

    26-4-2012 13:56|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32| 评论: 0

    摘要: “山寨”企业加速转型引导“山寨”趋利避害《研究报告》还提出了具体措施:首先,对“山寨”产业作全面摸底调查,对各种杂牌、白牌和冒牌“山寨”产品进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调研报告指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和市场机制的健全,仅仅依靠模仿甚至抄袭的“山寨”企业,将无法延续先前的盈利模式。

    4月26日,是第十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个以“天才创新家”为主题的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力量对我国存在的“山寨”现象进行专门调研,并完成了一份《“山寨”现象调查与对策研究报告》,客观分析了“山寨”现象产生的原因、发展的现状,并就引导“山寨”企业趋利避害进行了积极探讨。

    “山寨”产业逐年萎缩

    虽然日本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模仿和抄袭,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现象可以被容忍

    “山寨”一词最早指深圳一带制造的电子产品,因为深圳一词的首字母是SZ,从而被异化为首字母相同的“山寨”。“山寨”产品主要是指相对于市场知名品牌而言的杂牌、无牌或冒牌电子产品,这类产品在外形、商标、功能配置等方面模仿知名品牌的热门产品。

    草根创新、非主流、抄袭、盗版……“山寨”尴尬的身份使其一直处于“地下”状态。但不可回避的是,“山寨”产品近些年已形成了较大规模。《研究报告》指出,从2007年开始,“山寨”产业(主要包括手机、液晶电视、上网本、平板电脑等)迅速发展。据调查,2009年其产值高达1065.9亿元,约占到当年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的2%。

    但从2010年开始,“山寨”产业出现下降态势,2010年“山寨”电子产品产业规模为958.8亿元,同比2009年下降10.1%,2011年继续下降为872.2亿元。而“山寨”手机2010年国内市场规模为310.0亿元,2011年下降到284.3亿元,下降趋势明显。

    “山寨”产品起源于VCD、DVD,并在手机领域获得极大发展。随着消费热点转换,“山寨”产品也进入到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上网本、MP3/MP4、导航仪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近来,众多“山寨”企业又纷纷转型生产平板电脑。但这样的成绩并没有赢得多少尊重和荣誉。

    《研究报告》调研组认为,虽然“山寨”产品的出现伴随着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创新型国家迈进,并且日本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模仿和抄袭,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现象可以被容忍。

    “山寨”企业加速转型

    “山寨”产品恶性竞争以及质量不过关和售后服务缺失的营销体系也逐渐显露弊端,消费者不信任也导致市场走向低迷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我国整体创新能力的增强,“山寨”产品的生存空间正在被挤压。同时,由于“扎堆进、扎堆死”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山寨”市场混乱,企业经营很难持久。

    对于“山寨”手机市场规模的缩水,《研究报告》分析了其主要原因:首先,政府部门对“山寨”产业的监管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山寨”生存空间被压缩;其次,3G以及智能手机的大规模普及,提高了“山寨”产品的技术门槛,给“山寨”产品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此外,受“家电下乡”政策影响,“山寨”产品在三、四级市场的竞争加剧,市场份额减少;再加上,“山寨”产品经过几年的发展,其恶性竞争以及质量不过关和售后服务缺失的营销体系也逐渐显露弊端,消费者不信任也导致市场走向低迷。

    因此,许多曾经的“山寨”制造企业正加快转型。在深圳等地,许多“山寨”手机制造企业努力向自主品牌手机企业转型。亚力通、科酷、欧科、心动……从去年开始,深圳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手机品牌诞生。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底至今,深圳手机品牌数量呈现暴增态势,目前已增至600多个。虽然这些品牌经营状况不一,甚至许多必然会被市场淘汰,但与曾经的“山寨”形象相比,这些企业已不可同日而语。

    引导“山寨”趋利避害

    “山寨”产品将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部分正努力向品牌企业转变,一部分只能被市场淘汰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未来发展来看,“山寨”产品的规模今后将进一步萎缩,并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部分“山寨”产品包含了初级创新的成分,正努力向品牌企业转变,如天宇、金立等“山寨”出身的手机企业正在向自主品牌转型;一部分作坊式的小企业在技术、产品质量等方面无任何优势,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极低,在国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情况下只能被淘汰。

    由于“山寨”产品成分复杂,而“山寨”市场正呈现出向品牌创新的良性方向发展态势,《研究报告》建议,应采取“顺势而为、区别对待、有打有扶”的措施。所谓区别对待,即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采取严厉处罚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对于那些并不违法,或者经过规范后消除违法行为的企业,利用舆论和政策进行正确引导,为其提供规范的竞争环境;对已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企业要适当扶持,创造条件促其提升品牌和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报告》还提出了具体措施:首先,对“山寨”产业作全面摸底调查,对各种杂牌、白牌和冒牌“山寨”产品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界定“山寨”产业合理模仿和侵权的产品目录和范围,为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打下基础。

    其次,针对明显侵权产品加强市场监管和打击。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山寨”产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最后,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鼓励协会开发公共研发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把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金融财税等政策落到实处,避免中小企业“山寨”化。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 蔡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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