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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营书店学而优指责富士康不执行法院裁决

    22-4-2012 09:29|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32| 评论: 0

    摘要: 因而,在富士康拥有20余万工人的龙华厂区,学而优做的不仅仅是卖书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上部分履行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根据学而优员工的描述,过去园区

    民营书店学而优深圳维权一年无果,其创办人陈定方女士日前以发微博的方式“维权”,怒斥富士康拒不执行深圳市仲裁委和中级人民法院裁决,也拒绝沟通(前日《南方都市报》)。事情缘起2007年,当时广州学而优书店在位于深圳的富士康邀请下,在其龙华厂区开设了第一家工厂内书店。2010年底,富士康计划将书店店面收回改为电子卖场。由于双方协商破裂,富士康更改门禁,将学而优书店员工拦在大门外。由于富士康森严的门禁和保安制度,一度让法院和仲裁委裁决变成一纸空文。

    富士康方面在接受媒体质询时一再表示:与学而优的“租赁纠纷”属一般性租赁关系纠纷,与“文化”无关,因而不会对此一般租赁纠纷做更多解释。一方是广东本地知名的连锁书店,另一方是全球瞩目的企业王国,双方力量对比的悬殊,自然不能作为正义的依据或弱者理所当然就应该受同情的理由。但在这一案例中,法律上归学而优经营的书店却在富士康管理范围内,富士康不点头,警察都管不了。过去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现在遇到商、遇到律师也开始说不清了,怎能不让人唏嘘。

    所谓在商言商,法律官司中,双方都有意避开文化的因素。连学而优方面也表示“不愿意把这件事和文化拉上关系”。因为在商业利益面前,文化意味着弱势,意味着需要保护。撇清文化与商业契约的干系,在这一点上,音韵学研究生出身的陈定方,关键时仍是一副“义”放在“利”之前的读书人做派。

    而根据深圳媒体披露的细节,此事绝对是一场文化与商业利益的较量———富士康向深圳市仲裁委提交反请求时反复强调:该商铺政府指导租金为50—70元/平方,但只对学而优按10元/平方收取租金;二是按改做电子卖场的每月盈利预测,学而优迟延撤场将导致富士康及第三方客户经济损失(4月19日《晶报》)。

    你说“这一切跟文化无关”,好吧,我来告诉你跟什么有关。龙华厂区的学而优畅销书榜上,有一本关于孕期保健的书,卖出了几千本,显然跟女工对避孕和性知识的需求有关。多一家书店就有可能让许多女工免去人工流产的痛苦。学而优被人翻得最烂的两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已经去世的原北京语言大学学生田维生前日志汇成的生命绝唱《花田半亩》。眼下,远在湖北,两年前跳楼的富士康女工田玉依然与高度截瘫的命运搏斗,假如多一间书店,可能就多一份对生命意义的慎重关切……

    因而,在富士康拥有20余万工人的龙华厂区,学而优做的不仅仅是卖书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上部分履行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根据学而优员工的描述,过去园区中午放工的11点半到下午1点半,店里几乎是人头攒动,其中85%以上的人不会买书;许多书因为翻阅的人太多而变得残破不堪,布满了黑色汗迹……假如几十万人的文化权利从这场商业之争引发的公众关注里消失,“文化”这个关键词因当事人“避嫌”的需要而无法理直气壮,那么,作为每天使用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的读书人,是不是应该站出来,为那些因生产苹果产品而无法享受阅读权利的工人,重提“文化”的重要性?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果冻) 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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