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海关广东分署召开新闻通气会,并通报了《深圳、拱北海关2012年公告》,该公告提出,本月20日起,每天超过两次(含两次)入关的旅客,第二次入关携带的非合理自用物品,将全部征税,且按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征收。同时,深圳珠海两地总计7个关口,将设立专门的通道。 第二次进出境起按照新规 “这一规定只是针对每天多次出入境的旅客,普通旅客不受影响。”海关相关负责人说,新规明确指出,管理的对象是同一天内进境超过一次(即两次及两次以上)的进境旅客,以及一天内出境超过一次(即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出境旅客,“普通旅客不可能一天多次出入境的”。 海关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当天第一次进出境携带的物品,按照旅客有关免税待遇的规定办理(5000元以下合理自用物品免税,记者注)。但当天第二次进出境携带的物品,携带旅途必需物品予以免税,超过旅途必需范围,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征税,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合理自用”将现场判断 海关相关人士解释说,“旅途必需物品”是指旅客本人在本次旅行中必需的自用物品,主要包括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备的衣着、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包括非本人自用、馈赠他人或者以出售等商业行为为目的的物品。 “至于‘合理自用’的判断依据,要根据海关官员的现场判断。”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赵汝雄举例说,假如有旅客为孩子购买五六罐奶粉,入境时间间隔足够长,海关官员就可能认定是合理自用,但如果一天多次携带奶粉,每次只带一罐,即便是抱着孩子,也不能认定是合理自用。而当天多次出入,即便第一次带奶粉,第二次是带了苹果,第三次带的是化妆品,都可认定“非合理自用”。 新规对“水客”影响较大 针对深圳、珠海两地海关实行的新管理办法,有人士指出,其主要是针对来往港澳与内地的“水客”,以打击走私行为。 “‘水客’肯定会受到影响。”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赵民表示,新措施对“水客”的杀伤力确实比较大,会大大提高“水客”通关走私的成本。但他认为,该措施的更大意义在于,通过对不同入关人群的精细化管理,能够大大提高海关的管理效率,也能够为普通旅客提供更大的入关便利。 他举例说,随着近年来内地与香港、澳门人员和经贸交往不断深入,深圳、珠海各口岸日均进出境旅客已达30万人次,“各口岸的压力很大,而普通旅客对排队的意见也很大”,海关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出台公告,明确对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重点细化验放标准和通关手续,将大大提高通关的效率。 深珠七个关口设专门通道 “深圳、珠海的七个关口,将设立专门针对多次往返旅客的专门通道。”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刘莉珍表示,其中包括深圳的罗湖、皇岗、深圳湾、沙头角四个关口,以及珠海的横琴、闸口、湾仔三个关口,专门通道将于本月20日起开始设立。 “这份新公告属于阶段性试行,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赵民进一步解释说,包括设立的七个专用通道,也是为了进一步统计多次往返旅客的人流量,为措施的完善做好数据、信息统计。 此外,海关广东分署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境物品,可以委托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报关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03号令)办理。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刘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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