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赵先生是微软公司的区域商务经理,月薪5万余元。微软公司以报销不实费用为由炒掉了赵先生。赵先生将微软公司告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微软公司向赵先生支付100万余元。
2009年,赵先生担任微软公司区域商务经理。微软公司称,2009年7月,公司调查发现,赵先生存在严重的差旅和娱乐招待费用报销不实问题。公司曾多次要求他对这些费用进行澄清,并将不实费用的清单发给公司,但赵先生始终拒绝说明。微软公司认为,赵先生此举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差旅和费用报销政策的规定。当年11月,微软公司作出解除赵先生劳动合同的决定。
赵先生对此不服,将微软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微软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劳动报酬以及未支付的工资等共计509万元。赵先生认为,微软公司以他报销不实费用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没有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微软公司的报销流程,赵先生在报销时已通过其领导和财务部门的审核,该公司并未充分举证证明赵先生的解释不成立且存在报销不实的情况。法院判决撤销微软公司与赵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还判决该公司向赵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0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微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被市一中院终审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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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离职 劳动纠纷案上升
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了解到,两年来企业高管离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直线上升,2010年该院受理涉及高管的劳动纠纷案件为79件,而2011年则为115件。
该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的民六庭法官分析说,在此类案件中,由于高管人员大多掌握企业商业或技术秘密,并存在股权激励机制,所以与普通劳动争议案相比,这类诉讼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审理难度更大。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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