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昨天查询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数据库信息得知,包含“PAD”三个字母在内的商标有1290个,其中除本身正好含有这三个字母的“PADINI”、“PADANE”等部分商标外,相当多的商标按其字面显示,应是以“PAD”三字为核心命名。从“APAD”到“ZPAD”都已被注册,注册时间基本在2000年以后至今,注册者有公司也有个人。 以此次引发争议的“IPAD”为例,更是先后有超过10家企业及个人注册,序号排在第1和第2的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的两个“IPAD”商标,其中,第1个“IPAD”商标申请日期早在2000年1月10日,使用权期限为201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0日。紧随其后,还有其他几家公司甚至是个人注册了“IPAD”,苹果公司的注册信息竟然仅排在序号的第7至18。 除了“APAD”到“ZPAD”,已经注册的商标中包含了“PAD”一词的还有各种组合,有的是颜色,如“BLUEPAD”(BLUE:蓝色的)、“REDPADS”(RED:红色的),有的是形状如“THINPAD”(THIN:薄的),有的是感观,“COOLPAD”(COOL:酷的,冷的)、TOUCHPAD(TOUCH:触摸),还有的匪夷所思,如MR.PAD(MR.:先生)、MYPAD(MY:我的)、NEXTPAD(NEXT:下一个)等,有的甚至是“中西合璧”:如“铜PAD”、“帅PAD”等。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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