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在中国市场卖得如火如荼的苹果iPad电脑,可能因为商标侵权面临高额罚单。记者今天上午从相关渠道证实,西城工商分局已经就苹果电脑商标侵权一事进行立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如果苹果侵权事实成立,将可能获得“天价”罚单。 在“果粉”眼里,iPad就是苹果的产品,怎么商标会变成别人的?据报道,苹果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识。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苹果方面不想对iPad名字有所更改,于是一家英文名称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缩写:iPadL,以下简写为IP)的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2009年,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将商标转让给IP公司。 2010年,IP公司与苹果公司签署协议,转让所有其取得的“iPad”商标相关权益。同时,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然而,就在按照中国法律iPad商标权属并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苹果公司在其生产的平板电脑产品上使用“iPad”商标,并向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市场销售了上述商品。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获悉苹果公司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的消息后,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苹果公司没有理睬,继续在中国市场销售印有iPad商标的产品。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据说,双方争议的焦点只有一个:即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根本没卖过;而苹果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总部)把iPad的全球商标权都卖了,iPad的中国商标自然也包括在内。 令苹果始料未及的是,一审败诉引发了全国工商部门的关注。因为如果iPad商标侵权成立的话,工商部门有权查处并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西城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据说是因为西城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西单大悦城苹果店。西城工商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已有报道称,西城工商分局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罚单被暂时压了下来。据本报了解,尽管罚金没有最终确定,但是苹果面临的处罚应该不是一个小数字。 而且,在苹果深圳案件一审败诉之后,各地工商局开始联系唯冠方面,希望唯冠方面提供iPad商标权被侵犯的证明,以对苹果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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