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25年前的旧账将国美电器现任董事局主席、大中电器创始人张大中推上了被告席。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原告胡懂志向张大中追讨7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但记者昨日获悉,胡懂志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巨额上诉费成为横在原告胡懂志面前的一道坎。 胡懂志昨日向记者透露,其对自己与张大中利润分配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责令张大中履行利润分配义务。胡懂志认为,自己与张大中投资芦林木器厂并没有失败。 诉讼费是提出上诉的胡懂志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按照一审判决结果,39万元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胡懂志承担。而胡懂志坦言,在向张大中索赔7000万元的案件中,他目前已花费了近50万元的费用。继续上诉,胡懂志还将面临39万元的巨额诉讼费,而他已无力承担。“我已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减免上诉费。”不甘心接受一审判决结果的胡懂志,采取了上述对策。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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