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销服务收费行为、禁止各种违规收费行为、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要落实明码标价要求等。清理整顿工作主要包括零售商自查自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等步骤。 本报讯 今年2月,康师傅、中粮、卡夫等制造商断货零售商,使得零售商进场费被热议。而随后端午期间爆发的夏普、索尼、松下三大彩电品牌撤出一连锁企业卖场的激烈反应也将零供矛盾再次推到了前台。 近半利润被商场豪夺?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昨日表示,零售商的利益来源主要靠供应商,“零供双方天天谈返点,双方在卖场的经营精细化上自然就没那么多功夫”。 2009年下半年,国美就曾掀起一阵“取消进场费”运动,但商业模式没有得到根本的突破,供应商普遍抱怨“20多年的旧疾,本质上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有业内人士指出,以百货商场渠道为例,各种名目的公关费再加上商场合同中要求的公开进店费、经营返点、各种管理费、促销费等费用,商品最终售价的40%~50%都被商场赚取了。不少上市零售企业的年报均显示,近些年,通道费的收入已经超过了其主营业务(进销差价)的收入。 引爆全面清理整顿 矛盾让监管层认识到,必须要对目前的零供关系中的敏感领域进行监管。近日联合印发的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委通知中就明确表示,此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清理整顿的零售企业,其最大单店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且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对于供应商反映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其他零售企业,也可纳入清理整顿范围。 今年5月,时任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透露,针对零售行业存在的收取进场费等问题,商务部正在起草《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意见》和《零售商、供应商商品供销合同规范》。 零售商:对零供关系的发展是好事 苏宁电器副董事长孙为民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一切以合同为准则”。 孙为民指出,供应商和零售商都必须要认识到回归商业的本质,“供应商逐步退出流通环节、专注制造,零售商专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实现增值,零供关系本应该就是这样简单化、规范化”,他不认为监管部门的清理整顿行为对零售商是“利空”,“虽然不排除会被检查出个别问题,但这对于零供关系的向前发展来说是好事情”,孙为民说。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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