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秋天,虽然国美电器没有2010年“黄陈之争”时那般“不可开交”,但称之为多事之秋仍不为过。9月6日上午,仍在狱中服刑的原国美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再次受到官司困扰,而在6天之前,现任国美董事局主席的张大中“被老友追债”一案,也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除了当家人官司缠身,另一方面,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美已经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了将非上市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申请。”但国美电器副总裁邹晓春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却表示,“国美根本没有提交申请。”对于国美来说,非上市门店的注入仍是暂无时间表的待解之谜。 官司缠身 每当国美电器淡出公众视野的时候,这个连锁巨头都会以一种另类的方式回到人们的视线。 自2004年上市以来,国美电器先后共有3位董事局主席。虽然所面对的麻烦各不相同,但是这3位主席却都在各自的官司中挣扎。 9月6日上午9时30分,股民李岩起诉“黄光裕等中关村科技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损失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但是整个庭审时间仅维持了30分钟。 按照股民李岩原先的诉讼请求,其在2007年4月到6月28日期间,黄光裕等人对中关村科技股票的内幕交易,导致自己投资受损,合计亏损155元。 在9月6日的法庭陈述阶段,李岩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李岩表示,因为被告的内幕交易,自己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包括佣金98.15元和印花税147.23元),因此,追加诉讼标的至400.38元。 而一位黄氏家族人士此前就曾对《华夏时报》表示,李岩在亏损之前进行过多次交易,合计净赚1185元,并不存在真正的实际损失,反而是短线获利者。 当深陷牢狱的黄光裕仍在被股民“追讨之时”,国美现任董事局主席张大中也并不轻松。8月31日,张大中创业时期的合伙人胡懂志追讨7000万利润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作为张大中的老友胡懂志起诉的事由是,1987年其与张大中签订的一份《张大中与胡董懂志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资人民币三千元”,并“维护大中电器的正常经济利益”;“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 在法庭上,张大中的代理律师表示,当年的3000元钱,早已经在合作失败之后如数奉还。但是,胡懂志则坚称,始终没有收到这笔钱。 按照胡懂志的起诉请求,其向一中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是张大中,第二被告人是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胡懂志要求,张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润7000万元。 胡懂志表示可以接受法院的调解,而张大中一方的两个被告人均表示不希望进行调解,望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非上市门店注入无期 现在的国美除“主席们”麻烦缠身之外,其另外一个关注焦点——非上市门店的注入问题也正在发酵。 早在去年“黄陈之争”激战正酣之时,“非上市门店脱离上市门店”就是大股东黄光裕一方对抗陈晓的重要筹码。但随着此后陈晓淡出国美和黄氏家族的全面掌管,国美非上市门店的分离问题也就不复存在。 而在今年3月28日,现任国美董事局主席的张大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关于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的问题,适当机会董事会会研讨这个问题,但目前还没有进入议事日程。” 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了将非上市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申请,但何时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审批结果,决定权并不取决于国美。” 然而,国美电器副总裁、执行董事邹晓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非上市门店还没有向任何政府部门提交过申请,“我们的确是与商务部进行过沟通,但那是非正式的,现在已提交申请的传言是不属实的。” 一位家电业界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国美电器希望回归A股,另一方面希望把非上市门店装入上市公司,而这两件事都是异常艰难的。 “国美电器在香港上市,同时又在境外注册,绝对不可能采用A+H的模式,目前这种模式的公司都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除非A股开设国际板。”该人士告诉记者,国美如果真想在A股上市,首先就要从香港退市,这是不可能的。 一位熟悉国美的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国美早就想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从而结束目前与上市公司的托管关系,“但无论是装入香港上市公司还是装入早有传闻的三联商社或者中关村,都需要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 按照国美中报所披露的信息来看,国美上市公司部分门店总数为938家,未上市的门店有553家。 邹晓春也对《华夏时报》记者坦陈,非上市门店暂时不具备注入的条件,“也就是说商务部还没有类似的审批通过,大家都没有相关经验来借鉴。”
(本文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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