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有着10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张自标,被控酒后驾驶宝马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开车逃逸。昨天上午,张自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自称并不知道撞死了人,虽遇路人拦截,但以为是“碰瓷的”。 张自标现年38岁,案发前是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已有10年的执业经历。昨天上午9点半,张自标走进法庭,他的身份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检方指控称,去年6月29日下午2点,张自标酒后驾驶宝马牌小轿车,行驶至朝阳区唐家村路附近时,将75岁的张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后,张自标驾车逃逸,于当晚投案。交管部门认定,张自标承担事故全责。酒精检验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依然达到每百毫升73.5毫克。 “说我把人撞死我没意见,但我对逃逸有异议”,张自标称,当天和同事喝了三四瓶啤酒,后驾车行至唐家村时,因在车内听着音乐,他又在打电话,就没注意到撞了人,“只是感觉车子不太顺,有点涩,我还以为蹭着马路牙子了”。 路人张某则在证言中说,听到有人喊“撞人了”,他骑上摩托车去追宝马车,拦住车后,他还让对方回现场看,但司机把车子开进附近的一个单位大院内,他就没能进去。 “我真不知道撞人了,我要是知道,我不可能跑。”张自标说,曾以为对方是“碰瓷儿”的。当晚交警通过他的客户单位找到他时,他才知道撞人的事情,遂去报案。 法官见状,连发数问:“你是一名律师,你怎么判断人家碰瓷?你是律师,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你应该比一般老百姓都清楚,后来的交通认定书认定你是逃逸,你如果认为不是逃逸,怎么不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 张自标听言,只简单说了两句便保持沉默。据了解,他在事发后向死者家属赔偿了65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对话被告人 记者:出事后这半年,你生活上怎么样? 张自标:这半年,我都没怎么睡着过觉,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一个人身上背负一条人命,精神上的压力是最大的。 记者:工作呢,以后还能再当律师吗? 张自标:工作停了。目前,还没有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律师协会怎么认定,我还不太清楚。现在还顾不上考虑工作的事情,主要是考虑家人,我上有老下有小。 记者:后悔吗? 张自标:出了这个事谁也不愿意,不喝酒就不会出这事。但世上没有后悔这种药。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张自标:如果能从轻判决,我想多做做义工、参加社区服务,让自己心理上安宁一些。我还想参与反酒驾协会,参与宣传,把我的伤疤揭开给别人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