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地震哀悼日的凌晨,陆良县4名初三男生翻出学校围墙,对一名20岁的女精神病人钱金芬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围殴致其死亡。 此事发生以后,警方即刻在始发地展开摸排走访。4名涉案的中学生在案发后一天被警方抓捕归案。去年7月20日,这4名中学生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到陆良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天,陆良县人民法院将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 检方指控,4名学生为了玩乐而将被害人殴打、折磨致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4人犯罪地位、作用相当。 据了解,案发后不久,受害者钱金芬家属已经和其中3名涉案学生家属以及学生所在学校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3名涉案学生家长分别赔偿12950元,陆良县3中赔偿3万元。 在今天的庭审中,受害者家属将对没有做出过民事赔偿的一名嫌犯提出1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这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死者生前的抚养费等。得知受害者家里经济困难,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伍开国律师和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张庭赫律师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据两位律师透露,就此案的附带民事部分,他们今天将当庭变更诉求,向4被告追加1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此外,律师还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汪艳霞(云南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