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名被告人共实施各种犯罪高达54起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14名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受到从轻判处 继12月29日对一个21人的涉黑团伙进行宣判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又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本案中共有6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是当地有史以来涉及被告人最多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一审宣判,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4名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受到从轻判处。 开赌场、倒烟花 非法经营牟利 法院查明,2007年4月以来,李海民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亮、李晓龙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熊建强、韩迪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倒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砂场等方式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该组织的形成、发展和运行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基础。 在李海民的组织、领导、指使、纵容下,该组织在唐山市丰润区、遵化市等地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4名被告自首获得轻判 据统计,李海民等六十名被告人共实施犯罪54起,其中聚众斗殴犯罪2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故意伤害犯罪11起,致2人重伤、10人轻伤;寻衅滋事犯罪13起,致2人重伤,6人轻伤,毁损财物价值5万余元;开设赌场犯罪11起;抢劫犯罪1起,致1人轻伤;非法拘禁犯罪1起,致1人轻伤;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非法经营犯罪1起,经营数额20余万元;盗窃犯罪8起,涉案款物价值12万余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1起;行贿犯罪1起;窝藏犯罪3起。 经审理,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海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被告人石立生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饶宇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本案中14名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依法认定为自首,均予以从轻处罚。 犯罪事实 与人口角 纠集手下杀人 2009年1月30日12时许,被告人王东及其妻被告人王素敏与王某发生口角,双方约定地点解决争执。 王东随后纠集石立生等人到达约定地,王某持刀朝王东上身猛刺,致其倒地。石立生见状带人遂持砖块、镐柄等物追打王某,并夺过其手中的刀,刺中其胸部,后共同逃离现场。王某被刺破主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替人讨债 夹断他人手指 2009年6月5日22时许,被告人李海民受马某雇用,纠集手下将与马某有债务纠纷的郑某非法拘禁,采取强迫其用手指磨砖、用镰刀割伤郑某右手食指的方式,逼其还款。要债未果后,第二天9时许,他们又带上郑某到其弟弟的钢管厂拉变压器顶账。遭拒绝后,李海民等人轮番对郑某的弟弟进行殴打,并用钳子夹断郑某弟弟的食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