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 12日上午,泰国宪法法院驳回反对派提出2月2日大选无效的申诉请求。 泰国反对党民主党针对此次大选共向宪法法院提出两项申诉:第一项申诉直接针对选举,认为选举违反宪法,尤其是第六十八条,即禁止人们破坏君主立宪制或通过违宪手段攫取权力;第二项针对紧急状态法,认为选举无法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申请解散英拉所在的为泰党,先后被宪法法院驳回或拒绝。 但泰国宪法法院驳回反对党的申诉,并不代表2月2日的大选即为有效。根据泰国法律,除私人起诉外,政府机关、独立机构都可以就大选舞弊向宪法法院控诉,例如选举委员会、反贪委员会、国家监察机构等,而且这些机构提起控诉的门槛很低,只要提供大选违法的相关证据,就可以申请宪法法院裁决2月2日大选无效。目前,在不少泰国人、尤其是支持反政府示威者的民众中,已经把2月2日大选看作无效。
有分析认为,2月2日大选事实上已经无效,选举委员会心知肚明。选举委员会委员颂猜曾表示,“我们可能会废除这次选举结果,并重新举行大选。政府需要宣布新一轮大选的日期,并获得国王的批准。”更可怕的是,将于3月30日举行的国会上议院议员选举,如果反政府示威者继续封锁部分投票站,将出现同样结果:无法完成选举,“政治真空”出现,泰国政局将再次动荡。此外,还有媒体爆料,泰国公主朱拉蓬上传照片到社交网站疑似支持反对派,有猜测王室成员可能在动荡中选边站。 (原标题:泰宪法法院驳回反对派“选举无效”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