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日报道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歌手萧敬腾原定于去年5月在美国举行演唱会,但因主办单位“梦媒体制作”未依约在演出前先付表演酬劳及制作费用,演唱会被迫取消。萧敬腾所属经纪公司“喜鹊娱乐”提告求偿后,台北地院判“梦媒体制作”应赔偿862万新台币(约177万人民币)并在媒体登报道歉;此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梦媒体制作”未依约在演出前付费,已属违约,依约应付全部演出酬劳24.9万美元(折合新台币749万)给“喜鹊娱乐”。 法官也认为萧敬腾为此演出支付签证相关费用共新台币12.83万元,也有权求偿,另萧敬腾为华人娱乐音乐界知名公众人物,因被告违约而取消演出,影响歌迷对他的评价,可获商誉损失新台币100万元赔偿,判“喜鹊娱乐”共可获赔新台币86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