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印度总统慕克吉批准了《公民监察法》,从而使得这一拖延了近半个世纪的反腐法案正式生效。 该法案1968年首次进入印度议会审议程序,但一直久拖不决。自2011年以来,印度著名反腐人士哈扎尔多次绝食抗议,督促印度政府加快推动该法案的通过。最终,印度人民院2011年通过这一法案,印度联邦院也于去年12月通过了这一法案。 根据这一法案,印度将在中央设立一个名为公民委员会的独立反腐调查机构,其成员不超过8名,由印度总理、反对党领袖、最高法院大法官等任命,一半成员必须为法官。该机构设主席一名,调查主任和检察主任各一名,分别负责腐败案件的调查和起诉工作。这一机构在接到腐败投诉后,可以自行展开调查工作,或者委托印度其他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必须在6个月内完结。如该委员会决定就腐败案件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则审判工作也必须在第二年内完成。该机构所调查的对象包括印度前任、现任总理,各部部长,国会议员以及普通公务员。为了保证调查的独立性,该法案规定公民委员会的经费由印度国际团结基金拨付。此外还要求印度各邦也设立相应的公民委员会。 《公民监察法》在印度联邦院获得通过后,印度各主要政党都对此表示欢迎,印度舆论也是一片欢呼之声。《公民监察法》受到热捧充分反映了印度政治所存在的腐败顽疾。据“透明国际”组织去年发布的报告,印度的清廉指数在177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九十四位,为腐败严重的国家,相比2012年,位次没有变化。印度工商联合会2013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除去电信案等腐败大案之外,自2011年10月到2012年9月,腐败给印度造成的损失达3640亿卢比(约合354亿元人民币)。腐败同时也给印度政坛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去年12月初印度德里议会选举中,成立不到一年、主打反腐牌的印度平民党一举击败了执政的印度国大党,成为印度德里议会第二大党。在德里议会所有70个席次中,国大党只获得了8席。当地舆论普遍认为,腐败是印度国大党遭遇惨败的根本原因。 不过,尽管印度舆论认为这一法律将会极大地消除印度政坛的腐败现象,但也有政党对此表示不满。印度平民党认为,印度国会通过的《公民监察法》已是大打折扣,其中一项缺陷就是将司法系统官员排除在外,同时还规定议员在投票和发言期间也不受这一法律约束。此外,印度中央调查局这一重要调查机构与印度公民委员会是合作关系,而非置于它之下,这就严重影响了公民委员会的执行力。
分析人士指出,印度政治领域的腐败积弊深厚,绝非一部法律就能清除干净。印度最高法院去年7月曾作出裁决,印度国会议员和邦立法院议员一旦受到犯罪指控,将立即失去议员资格。此前印度《人民代表法》规定,议员在受到犯罪指控时有3个月的时间可以上诉,在此期间保留议员资格。而据印度亚洲新闻社去年报道,30%的印度人民院议员和17%的印度联邦院议员正面临着各种犯罪指控。一旦认真执行这一裁决,印度立法机构就有瘫痪的危险。为此,印度内阁不得不在去年9月发布一项命令,宣布最高法院这一裁决无效。由此可见,反腐力度更强的《公民监察法》在执行中恐会遇到更多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