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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王科技信批违规领罚单 受损股民抱团起诉维权

    23-12-2013 19:48| 发布者: autumn| 查看: 10| 评论: 0

    摘要: 上海市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分析,汉王科技2010年3月3日首日上市交易的收盘价格为82.11元,对比截止2013年12月20日的收盘价,即使按照复权价计算,也已经跌

    网易财经 12月23日讯,在股民等待近两年之后,证监会终于下达了对汉王科技的行政处罚。日前,汉王科技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批违规,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公司立案稽查,经过调查,证监会最终给予汉王科技30万罚单。

    行政处罚显示,汉王科技与未披露关联关系的汉王信息长期存在关联交易,汉王科技在其招股说明书和历年年报中,均披露与汉王信息不存在关联关系,多年虚假陈述了关联交易的真实信息。累计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达上亿元,且其中近一半的关联交易金额发生在汉王科技上市之前。该信息的虚假陈述,将很有可能影响投资人的决策,因此造成投资人的损失,依法应当给于赔偿。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证监会在2012年3月就结束对汉王科技的调查,但汉王科技在2013年3月份公告2012年年报时,仍旧披露汉王信息与汉王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市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分析,汉王科技2010年3月3日首日上市交易的收盘价格为82.11元,对比截止2013年12月20日的收盘价,即使按照复权价计算,也已经跌去了近70%,若按照汉王科技曾经股价触及的最高点每股175元的价格与目前股价对比,复权后下跌了近86%。如此大幅度的下跌仅用了3年时间,受损股民不在少数。

    “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汉王科技投资者可以向汉王科技以及负有责任的高管提起索赔诉讼。”吴立骏表示。

    “目前已经有十多名股民委托我代理起诉汉王科技,索赔金额还尚未确定。”吴立骏表示,由于汉王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从公告招股说明书时即已开始,所以股民从2010年3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并且只要在2011年12月22日那天持有,即符合索赔的时间条件。

    据了解,依据汉王科技目前的公司住所地,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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