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开罗12月25日电 埃及最高选举委员会25日晚宣布,新起草的宪法草案在公投中以63.8%的支持率获得通过,但参与投票的人数只占总选民人数的32.9%。 最高选举委员会主席马阿提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埃及有资格参加公投的选民约5200万人,其中有1700多万人参加了投票。在1600多万张有效票中,约有1069万张赞成票,其余约600万张反对票占所有有效票的36.2%。公投的整个过程在来自各司法机构法官的全面监督之下进行的。 马阿提还说,该委员会已经对所有就公投提出的投诉进行了调查审理,并对一些被证实违规操作的投票站的结果予以剔除。 埃及新宪法草案境内公投于本月15日和22日按地域分两阶段举行。第一阶段投票在开罗、亚历山大等10个省进行,第二阶段投票在吉萨、苏伊士、塞得港等17省举行。根据此前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穆兄会)的统计,两轮投票中选民参与率均为三成。 埃及海外侨民的投票于本月12日至17日在埃及驻各国使领馆进行。根据规定,若参加投票者半数以上赞成,宪法草案获得通过。 埃及前议会选出的制宪委员会11月30日投票通过新宪法草案。这一草案共234条,分为国家与社会、权利与自由、国家权力机构、独立机构和监督机构、最终条款和过渡条款五章,规定伊斯兰教法原则是立法的主要依据。自由派和科普特教派代表抵制此次投票,批评制宪委员会中的宗教成员垄断宪法起草工作,不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