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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留学生。我在一周前与原房东解除了租约并搬到新家,由于此前曾向他交了4周的押金,所以向他索取,但原房东以各种理由推诿直到现在都没有将押金还我,我多次与其交涉未果。希望您可以给予一些帮助。以下是事件的具体描述:
我于今年2月25日到达adelaide,此前在中国境内通过朋友的帮助在阿德莱德论坛上找到了一个单人间并且与房东进行了联系,论坛上房东给出的租金是165/周,并且包含水电网媒在内的所有费用。我让同学帮忙看房以后决定租下并且预交了100澳币的定金。谁知到了这里以后,房东突然改口说虽然165元包括所有的费用,但如果水,电,煤气使用了过多超过了单项180元的费用,将由所有房客分担,他同时申明虽然有180元的上限,但是只要不是超得太多,他一般也不会再去另外收费。因为已经支付定金了而且马上就要开学了,所以我虽然不太服气但是还是决定住进来,并在随后几天交了4周共660澳币的押金。
我的租约持续到今年7月29号,在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我要搬走的情况下,我向他提出在28号见面并且进行清算,顺便退回我的押金,对方拒绝了,理由是必须要在我走之后再向能源公司提交查账,在我搬走两天之后再进行退款。谁知31号他突然联系我,说上一季度水费266,电费280,要我与其他3个房客共同分担,要扣除20元以后退还我押金。因为前一季度他曾经告诉我家里热水费超了,但是并不打算向我们要钱,而且此前他多次和我承诺说绝对不会克扣我的押金,而且在我搬走前20天,另一个和我几乎同时期搬进家里的外国女生退房时他也并没有克扣对方的押金。所以我要求他退还我全额押金并且出示账单。我们约定8月1号见面并且出示账单。原房东信誓旦旦的说会准备好所有的账单让我“心服口服”。
8月1号,因为临时有急事,我决定取消会面,又想想20元不算是大数目,于是发短信和原房东说干脆直接扣掉20,退回我卡上640的押金,对方在向我索取了汇款信息以后的两天突然人间蒸发,短信不回电话不接。因为已经迟了接近一周没有拿回我的押金并且发生了这样的纠纷,所以我非常愤怒,在3号的中午,我发短信告知原房东说如果他再不作回应就要诉诸法律,他终于回了短信给我,但是却反咬一口说我骚扰他的家人并且要报警抓我,并借口称账单还没有到位,也并没有给出账单开出的具体时间,其实早在在31号他就已经将账单的照片发给我了,且他消失的两天里我一共就打过5个电话而且都是在午休和入夜之前,短信里也尽量保持克制。他的回复让我非常愤怒和无奈,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回我的押金,并且持续对我的短信和电话不作回应。遇上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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