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9508
- 性别
- 保密
- 积分
- 300
- 威望
-
- 论坛币
-
- 贡献
-
- 钻石
-
- 主题
- 帖子
- 精华
- 积分
- 300
- 最后登录
- 1-1-1970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事情是這樣, 我在8月頭簽了 contract 準備買一家unit, 明天就成交,unit 現在租客居住,但是當時簽contract 的時候,中介告訴我 租客 8月14號就會搬走, 但這個星期才得知,租客 (29號)今天才搬走. 我覺得這樣不好,一般租客搬走也需要一兩天把房子修補好,搞好衛生才可以租給下一任租客,更何況我不是租客,我是真金白銀買回來,我覺得 屋主太過分,把房子用到一天不剩, 今天租客走,明天交房子. 在這裡我擔心几項事情,
1. 如果房子在成交時間發現租客所產生的問題,那是前房主還是我呢?
2. 我之前找inspector check 房子的時候發現幾項需要修補,如果他明天修補不來, 但我不想成交,那是誰的責任,還有誰應該負責我的損失.
3.我把我的擔心很好態度的發封email 給中介,問他怎麽辦,缺換來一句,30 號1 點成交..1 點之前我還沒權力管理這家unit..把我气得想死 . 想問如果他馬虎了事,我不滿意,而且他30 號成交那天才把房子油房膝.那股味道影響到我. 我可以有權拒絕嗎?
如果我非得把成交日推遲,那會怎樣.
4.其實我有房客 1 號就搬入,如果中介我拒絕成交,我可以想他claim 他對我的准租客的損失嗎?
謝謝
|
BBS提醒: 请避免提前支付订金、押金等任何费用,请与对方当面沟通,确认资质并看清条款。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