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经历离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有压力的。在澳洲,在你向法院正式申请离婚之前,你需要首先满足一些要求。这篇小文章向你简要介绍在澳洲的离婚程序。
根据《1975年联邦家庭法案》(‘法案’)第48(1)条,一项离婚的申请应该基于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这个理由。在澳洲,离婚的唯一也是必须的理由就只有“婚姻不可挽回的破裂”。因此,婚姻中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离婚,无论是否有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你不是一定需要通知另一方你想要离婚,但你应当确保你向另一方明确地传达了这个信息。为了使法院确信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了,澳洲有强制的一段时间的分居要求 – 婚姻双方必须分开生活持续不少于12个月(法案第48(2)条)。
法案第49条提供了关于分居的定义。即使双方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也可能可以被看作已经分开生活,如果他们的生活已经不是一起的了,比如不再拥有共同的银行账户,不再在一起吃饭等等。另外,如果双方分居以后又恢复共同生活的状态,只要恢复同居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恢复同居之前和之后分居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在一年的分居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在法院的离婚令作出以后一个月,离婚令正式生效。
法院的离婚令并不会解决分割财产,子女的抚养费以及抚养安排等问题。离婚双方需要在离婚令生效之后12个月内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双方就这些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另外的判决去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你在考虑离婚,[url=mailto:%E8%AF%B7%E4%B8%8D%E8%A6%81%E7%8A%B9%E8%B1%AB%E7%BB%99%E6%88%91%E4%BB%AC%E9%82%AE%E7%AE% [email protected]%E5%8F%91%E9%82%AE%E4%BB%B6%EF%BC%8C%E6%88%96%E8%80%85%E6%8B%A8%E6%89%93%E7%94%B5%E8%AF%9D8410%209069] 请不要犹豫给我们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邮件,或者拨打电话84109069[/url] 跟我们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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