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法旨在保护个人声誉,同时仍保持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南澳大利亚,这是受普通法和诽谤法的约束。
有三项因素可以证明诽谤: - 资料已传达给其他人;
- 该材料可以识别某人;和
- 材料是诽谤性的。
如果所使用的词使认识申诉人的人相信材料中已提及他们,则不必在声明中明确标识该特定人。
如果我认为有人诽谤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到诽谤,请务必记住,诽谤性材料必须使普通人对您的想法改变。您个人认为有害的材料或您个人不同意的材料不一定是诽谤。例如,如果材料是真实的或不太可能造成伤害。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到诽谤,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 - 您可以向诽谤您的人发送法律通知,要求他们取下材料并进行公开更正;
- 您可以起诉诽谤您的人(或涉及诽谤您的任何人)诽谤。如果您遭到诽谤,通常必须在传达材料后的一年内提出起诉。
重要的是要知道,法律诉讼可能既昂贵又费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诽谤,我们强烈建议您获得有关选择的法律建议。
如果您成功起诉某人诽谤,法院可能会判给您金钱(作为赔偿),以赔偿您的名誉,情感和遭受的经济损失。法院还可能制止诽谤您的人将来发布关于您的诽谤性材料(禁令)。
如果您遭到诽谤,并且想了解更多有关您的权利和选择的权利,安和律师事务所会在这里为您提供帮助。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84109069给我们安排面谈预约。
或者,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向我们预订在线咨询:https://straits-lawyers.square.site/product/online-consultation-/11?cs=true
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務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法律责任。 安和律师事务所 (08) 8410 9069 9A/9-13 Market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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