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双方通常需要安排财产分割。根据情况,各方可以: -同意在没有法院介入的情况下如何分割财产; -向法院申请同意令,以正式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或者 -向法院申请财务命令以分割财产,并决定应支付多少赡养费(如果有的话)。
同意令要求当事方在分离后仍保持友好关系,因为双方必须向法院提交其拟议安排。如果各方之间在分居后没有友好的关系,财务命令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要获得财务命令,必须向联邦巡回法院或家庭法院提出申请。在决定申请时,法院将进行四个步骤的程序。第一步是确定各方拥有的所有资产,负债和财务资源。根据情况,这可能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也可能是复杂的过程。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家族企业,这可能会使过程更加复杂。
第二步是评估各方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贡献”是指直接和间接的财务和非财务贡献。它还包括各方为照顾家庭所做的任何贡献。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发现当事方做出了平等的贡献,特别是在长期关系的情况下。
法院采取的第三步是考虑当事双方将来可能有什么需求。这将包括各方面的健康状况,就业能力,合理的生活水平以及某方现在是否已开始另一种关系等因素。
最后一步是根据前面的三个步骤来考虑,以提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对于双方而言是否公平合理。 安排财产令可能使分居和离婚更加困难。在安和律师事务所,我们在帮助夫妻财产分割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如果您想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 8410 9069安排约会。
请注意,本文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安和律师事务所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